长 乐 市 教 育 局
长教人【2014】97号
关于2014—2015学年度
中小学教师岗位培训的实施意见
各类学校:
为了做好2014—2015学年度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教学校,下同)教师岗位培训工作,促进中小学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教科研业务素质的提高,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年度岗位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4—2015学年度长乐市中小学教师岗位培训以“调动参训积极性,提高培训有效性和针对性,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指导思想,以网络远程培训、基地集中培训、教研活动、校本研修培训等为主要模式,集中突出“主动参训、研训一体、训管统一”的精神,将培训的重心转移到校本研训上来,转移到教师的自主发展上来,积极调动教师学习的主动性。
二、任务划分与课时要求
(一)任务划分
2014——2015学年度教师岗位培训仍然采取分级分类培训与管理的模式。培训的具体任务划分如下:
1、高中高级职称教师的岗位培训由福建教育学院负责,各高中校要组织高级职称教师登录“福建基础教育网”,收看网上名师授课,并于学期末到省教育学院办理继续教育课时证书;
2、初中高级职称教师和中学中级职称教师的岗位培训由福州教育学院负责。具体培训事宜按福州市教育学院的有关通知执行;
3、小学(含幼儿园、特教,下同)教师、中学初级职称教师的岗位培训由长乐市教师进修学校负责。
(二)课时要求
根据原福州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榕人专【2009】145号)文件精神,本学年度教师岗位培训的一类课时要达到72学时。一类培训课时由教师进修学校组织的基地集中培训、远程网络培训、教研活动和校本研修培训等四种培训活动课时组成。
三、培训内容与课时安排
(一)本学年度教师岗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围绕各学科专业理论、教学技能、教学研究、教材教法等开设课程。
(二)课时安排
本学年度岗位培训的72课时分解四个部分,分别为:集中培训10课时,远程网络培训40课时,教研活动5课时,校本研训17课时。
四、加强校本研训活动管理
为了规范对校本研修培训活动的管理,加强校本研培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提高校本研训工作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往年校本研训的经验和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全面开展中小学校本研训工作的通知》(榕教人【2014】1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对本学年校本研训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每学期各校应认真规划校本研训工作
根据本校实际制定校本研训计划,填写好《长乐市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训活动计划表》(见附件一)并报教师进修学校培训处备案。各校应根据计划有效开展专题研训、课题研究、校本教材开发、观摩研讨、案例分析、学术沙龙等模式的校本研训活动。每次校本研训活动应填写《长乐市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训活动记录表》(见附件二),并存档备查。
(二)本学年每位教师的校本研训活动要完成以下几项任务
开一节校内公开课,并提交公开课教案和《个人课堂教学反思表(见附件三《长乐市教师校本研训活动登记手册》);听一节校级以上公开课并填写听课记录表和《同伴教学评价表》(见附件三《长乐市教师校本研训活动登记手册》);参加一次校级教研集备活动并填写《教研集备发言稿》(见附件三《长乐市教师校本研训活动登记手册》);读一本教育专著并做出摘抄。各校应将《长乐市教师校本研训活动登记手册》(见附件三)收齐后于2015年6月20前携带《长乐市校本研训活动课时汇总表》(见附件四)到培训处进行校本研训活动课时审验并发放校本研训课时证明。
(三)教师进修学校培训处应加强对校本研训工作的监督指导,随机下校开展校本研训调研和抽查工作
凡在检查中发现未按计划开展校本研训活动或者校本研训活动不规范的,将不予发放校本研训课时证明。
五、继续教育验证要求
本学年度,小学、幼儿园教师和中学初级职称教师岗位培训一类课时总和必需达到72课时且集中培训及远程网络培训合格者,方给予继续教育验证。
附件一:《长乐市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训活动计划表》
附件二:《长乐市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训活动记录表》
附件三:《长乐市教师校本研训活动登记手册》
附件四:《长乐市校本研训活动课时汇总表》
长 乐 市 教 育 局
长乐市教师进修学校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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