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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教综〔2015〕9号长乐市教育局2015年寒假工作意见
2015/1/26 10:24:17     来源: 匿名     点击: 1848

长教综〔2015〕9号

长乐市教育局2015年寒假工作意见

2015年寒假春节在即,为使全市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的寒假生活,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15]8号)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对寒假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格执行寒假时间安排

    各类学校要按时放假,全市小学、幼儿园1月24日放假,2月26日新学期开学;中学1月31日放假,2月26日新学期开学;中等职业学校2月7日放假,3月7日新学期开学。学校要通过适当方式教育指导学生度过健康快乐、丰富多彩的寒假生活。严禁中小学校在寒假期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要严格控制学生寒假作业量,真正将假期交给学生支配。

    二、强化落实寒假安全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全力做好学校期末和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和岗位安全责任,各学校领导要亲力亲为,立足超前防范,加强监督检查。对因措施不力、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开展排查整治。放假前,各学校要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加强对校园内在建施工场地、围墙、楼道、护栏、危险边坡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监管,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三是加强安全教育。校要对师生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教育,重点进行防交通事故、防火灾、防偷盗、防诈骗、防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学生法纪教育,做好考试前后等重要节点的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特别要加强集体活动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寒假、春节期间尽量不参加地方组织的群众性大型集会、焰火集中燃放等群体性活动。要做好中职学生、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回家和返校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无营运资质的交通车辆。要加强家校联系,放假前每所学校都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或开家长会等形式,向家长们宣传、落实好假期安全工作。原则上寒假期间学生不留校。四是加强大型集体活动监管。寒假、春节期间,原则上不举行大型集体活动,确有需要,也要坚持“小型、就近”原则,并严格执行报批制度,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做好矛盾排查工作,各单位从即日起至2月底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及时有效化解矛盾,构建平安校园。

    三、丰富充实学生寒假生活

寒假,是青少年学生走出校园,体验家庭、社会生活,接受传统文化熏陶的重要时段。各校要通过特殊的寒假作业,组织引导学生参与各项健康有益的活动;鼓励引导家长帮助孩子利用假期开展参观、调查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开拓视野、增长见识。已建成的各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在节假日期间要做好开放服务工作,为青少年学生在寒假期间提供良好的活动场所。学校还要利用留守儿童父母返乡之机积极开展家访活动,沟通留守儿童在家在校情况,了解家长的希望、需求以及建议,紧密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对接。寒假期间,全市学校要组织开展以下活动丰富寒假生活:

1.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春节(元宵节)”主题活动,引导学生了解传统节日的历史渊源、风俗习惯,感受和领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的魅力所在。

2.结合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活动开展“电影进校园”“流动书车进校园”活动,为学生寒假生活提供一道丰盛的“文化大餐”。

3.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过大年”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宣传志愿服务精神,在志愿服务行动中帮助他人快乐自己。

    四、突出抓好师生思想工作

教育引导师生识别和远离邪教,做到“四不”:不与不明身份的人员接触,不参加非官方或情况不明团体组织的活动,不登陆宣传邪教的网站网页,不参加宗教性质的各类寒假学业培训活动。教育师生依法用网,不信谣、不传谣,不对热点敏感问题乱发评议,不在网络空间散布不当言论,自觉远离黄赌毒。组织教师重温各级特别是教育部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文件规定,严以自律,寒假期间切实做到不接受学生和家长请吃,不收受学生和家长拜年钱物卡,不组织或参与各类有偿补课、家教、办班培训活动。市教育局将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实行“零容忍”。要通过风险警示等形式,提高家长学生对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冬令营、训练营的甄别力,严防无资质“伪培”、乱收费和诈骗性质“黑培”侵蚀。

    五、其他事项

1.严格遵守“廉洁过年”纪律,全市教育系统要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的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对违纪违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2.做好春季收费公开工作,坚决执行收费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收费政策公开,及时把票据交给缴款学生,决不允许自行另立收费项目乱收费。

    3.在全市教育系统继续开展送温暖活动,切实帮助困难教职工解决生活、就业、医疗、子女上学、心理等实际问题。

    4.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幸福教育,认真制定安排好2015年度工作计划,推进新的一年各项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做好校舍修缮工作,迎接新学期的到来

5.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领导带班巡查及信息报告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务必坚守岗位,及时登录长乐教育信息网、长乐市学校综合管理和信息交互平台接收或发送信息,填写值班记录。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并报市教育局值班室(电话:28927963、28936929,传真:28927930),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的现象。凡因责任心不强、领导不得力、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等而导致发生重大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值班人员的责任。

                                 长乐市教育局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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