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教人〔2015〕18号文件,根据《福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考核认定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与市级学科带头人的通知》(榕教人〔2014〕183号)精神,在各基层单位选拔、公示并推荐申报对象基础上,组织中小学(含职专、幼儿园、特教)学科(专业)专家认真对推荐参评市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对象进行业务考核和申报材料评审。
福州市教育局公布了2014年度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认定名单,我校陈航老师(语文科)被评为“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陈萍凤老师(音乐科)被评为“福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特此祝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