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教育局
长教安全[2015] 43 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学校安全维稳工作的通知
各类学校:
青运会开幕在即,中秋国庆两节临近。为了认真落实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市中秋国庆两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以及《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榕教安全[2015]51号)精神,切实抓好两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维护校园的安定稳定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各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媒介,切实强化对师生在节日期间的交通、饮食、防火、防灾、防溺水、防踩踏、防意外伤害和活动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特别是要再次组织全体师生观看《长乐市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专题警示教育片》,以去年国庆假期我市个别学校学生溺水事故多发的典型案例警示学生,教育他们自觉远离危险水域。同时,还要重点教育师生两节外出游玩应注意交通安全,自觉抵制无牌无证和非法营运车辆,避免到河谷、深涧等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方,以及悬崖峭壁和未开发旅游线路等危险区域游玩、探险。外出要告知父母家人自己的去向,不要私自会见网友、Q友等不知底细人员,避免发生危险。各校还要进一步强化中秋、国庆期间学生安保联防制度,加强学生之间的互相监督和约束力度,落实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学生安全。班主任要强化家校联系(特别是特殊群体学生),切实提高安全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二、要强化安全检查,消除学校内外各类安全隐患
各校要由校(园)长带队,再次全面开展防火用电、安全保卫设施、食品卫生、校舍及辅助设施、学生接送车辆等安全检查,特别要对学生宿舍、食堂、会议室、礼堂、报告厅、阅览室等公共聚集场所,以及锅炉房、燃气燃油设施、实验药品储藏室、供电设施等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马上落实整改措施(包括具体措施、整改经费安排、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等),并在第一时间按类别分别录入到“长乐市学校综合管理和信息交互平台”安全排查与隐患整改数据库。登帐的隐患已经整改到位和消除的,要第一时间派人进行复查,并将已整改的现场照片上传综合管理系统,及时进行销案。
三、要强化假期值班保卫,确保公私财物安全
各校应于9月25日上午之前登陆综合管理系统“值班安排与登记”栏目,填报中秋、国庆值班表。纸质值班安排表请于9月25日上午下班之前报送局办公室。要认真落实值班护校和领导带班制度。各校每天至少要有一名行政人员在校带班,两名及以上教职工在校值班(完小、幼儿园至少一名),学校保安应参加中秋、国庆假期的护校工作,不得擅自离岗。校内24小时都要有人值班,值班人员每天要登录管理系统,接收文件信息,填报值班记录,值班电话要保持畅通。要强化门禁管理,中秋、国庆期间原则上封闭校园,杜绝非因工作需要的人员进入,对确因工作需要出入学校人员也要加强登记和管理工作。要明确岗位职责,做好交接班登记手续。两节期间,带班领导和值班教师要落实每日家校联系制度(每人每天电访学生家长5-10位,并做好电访记录)。
四、要增强政治敏感性,切实强化校园维稳工作
各校要密切关注热点、敏感、突发事件,对于师生意外伤害事件、矛盾纠纷尤其要注意及时处置、化解,一旦发现可能引发上访、聚集等各类群体性和威胁公共安全以及校园安定稳定事件苗头的,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乡镇(街道)和我局。要加强与当地乡镇(街道)、派出所的协调与联系,确保紧急情况的互联互通。要严格执行应急报告制度。学校如果发生失窃、火灾、师生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电话报告我局值班室28927963,并在2小时之内上报事故的书面报告。
附件:《安全度假 健康成长——2015年中秋国庆节致全市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长乐市教育局
2015年9月22日
抄送:市政府办、安办,市领导王命发、曾志云、朱梅端,
教工委、教育局领导、各科室,存档。
安全度假 健康成长
——2015年中秋国庆节前致全市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全市学生及家长:
一年一度的中秋、国庆假期又将来到,值此喜庆时刻,衷心祝愿你们节日快乐!
为了让孩子们愉快、健康、平安地度过一个安全有意义的节假日。我们希望全市家长教育、监护好每一位孩子,也请您注意安全和卫生,为孩子树立一个好榜样,确保孩子们的安全。
一、请共同关注孩子的卫生安全问题。教育孩子要注意个人卫生,做到“食熟食、饮开水、饭前便后洗净手”,不到流动、无证摊贩和不卫生的中小餐馆就餐或购买食物,防止病从口入。尽量不到人群聚集的地方,多吃蔬菜水果、注意增加营养、加强体育锻炼、保持充足睡眠,提高机体免疫力。
二、请共同关注孩子的游泳安全问题。家长要认真履行法定监护人的职责,对子女加强游泳安全教育,向子女讲清楚私自外出游泳的危险性及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教育孩子不到海边、水库、池塘、河流、积水坑地等不明水域游泳或玩水,严防溺水等意外事故的发生。也请您教给孩子遇险时的自救、救人技巧和见义智为、量力而行的救人原则,不会游泳的孩子遇到溺水人员不要随便下水营救,应该向就近的大人求救或拨打110报警,避免不必要的伤亡发生。
三、请共同关注孩子的防灾避险问题。台风季节还未过去,我局现重申以下规定:台风生成或严重影响期间请关注长乐电视台风球信号,遇到橙色、红色台风警报和红色暴雨警报时全市所有学校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一律停课,不要让您的孩子上学或出门,留在家中温书。如果孩子滞留学校,请家长及时和学校联系接送事宜。接送途中如遇到洪水挡路,请不要因心系孩子而贸然通过。请家长放心,学校老师会妥善照看滞留学校的孩子。
四、请共同关注孩子的交通安全问题。家长要配合学校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走路要走人行道,骑车要走自行车道,骑车行路遇到过街(过路口环岛)时要走人行横道,在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道路时要遵循“一看、二慢、三通过”的行走原则,不要随意横穿、突然猛拐;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不搭乘无牌无照、车况不好、超载及其他非法营运车船。严禁12周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严禁中学及以下学生骑电动车。
五、请共同关注孩子的活动安全问题。家长要教育孩子未经学校和家长同意不得独自或私自结伴外出游玩,我局规定:中秋国庆节放假期间,未经上级审批,严禁各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如果家长同意自己的孩子外出游玩,我们建议您与他同行,要搭乘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船,避开山涧低洼地区、峡谷断壁、易滑坡地区等危险区域,家长对子女要做到知去向,知活动内容,知同伴,知归时,确保孩子外出安全,共同营造安宁祥和的假日氛围。
六、请共同关注孩子的防火用电安全问题。家长要教育孩子不玩火、不带火种进山、不乱扔烟头火种、不用湿手接触电器、不得私自搭连电气线路等,并教给孩子遭遇火灾和漏电事故时的自救互救办法,我局再次重申:未成年学生不得参与救火等危险行动。
七、请共同关注孩子的不进营业性娱乐场所问题。家长要教育孩子未经学校同意、家长许可或陪同不进“三厅两室两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特别是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如果您发现网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非法接纳未成年学生,请您向科技文体局等有关部门举报。并请您教育孩子不参加赌博,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希望我们共同努力,确保孩子安全度假、健康成长。
长乐市教育局
2015年9月22日
回 执
市教育局9月22日发的《2015年中秋国庆节前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于2015年9月 日收到。
学校班级: 学生: 家长: 联系电话:
备注:学生及家长签字并经班主任核实确认家长签字后交学校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