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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15年福州市干部法律知识学习与考试的通知
2015/12/7 16:16:12     来源: 转载     点击: 2939

长乐市教育

长教综[2015] 195 

关于组织参加2015年福州市干部法律知识

学习与考试的通知

各类学校、委局机关各科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福州市司法局、公务员局、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12月1日-31日期间组织全市干部参加“2015年福州市干部法律知识网络统一考试”,现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委局机关全体干部,全市各类学校教师。

二、学习内容

2015年全市干部法律知识通用法律知识学习内容为:《宪法》、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福州市行政服务条例》。学习内容可从“福州普法网”首页或我局门户网站、长乐市学校综合管理和信息交互平台、长乐市学校德育安全工作QQ群共享文件等途径自行下载学习。

三、形式与要求

1、采取自学为主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办法,以专题辅导、举办讲座培训、召开交流会等形式组织学习。各单位要继续确保干部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

2、要求所有考试对象按时登录“福州普法网”(网址英文域名:WWW.fzpf.gov.cn)或直接输入考试首页网址链接(http://www.news315.com.cn/fzpfw/2015gbks.html),打开普法考试网页,按要求填入相关信息(其中工作单位填写“长乐市XX学校”或“长乐市教育局”,职位选择“干部”或相应级别,行政区域选择“长乐市”)参加考试,逾期考试网页将关闭。

3、干部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工作将作为评价学校依法治校工作和综治责任状考核的一项内容,请各校认真组织,务必在12月30日之前完成。委局机关干部应在12月24日之前完成考试。各中心小学要负责督促辖区完小、幼儿园落实这项工作。

4、请各单位认真抓好干部法律知识网络统一考试工作,并提醒本单位参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及时将本人成绩查询页面截屏打印留存备查或直接点击打印成绩备查。委局机关干部的成绩查询页面截屏或成绩单打印资料请于12月25日之前交局办公室潘天生处。各校请在2016年1月3日之前登录长乐市学校综合管理和信息交互平台的“专项活动综合报表”版块填报《长乐市教育系统2015年干部普法学习和考试情况统计一览表》,并将《长乐市教育系统2015年干部普法考试成绩一览表》(附后)作为附件上传。

长乐市教育局

2015年12月7日

抄送:市依法治市办,教工委、教育局领导,存档


长乐市教育系统2015年干部普法考试成绩一览表

填报单位(盖章):                         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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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注:应考     人,到考     人,合格     人,不合格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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