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乐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长教工委〔2015〕156号
关于全市教育系统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
严格遵守“九严禁、两坚持”的通知
全市各类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近年来,全市教育系统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针对“节日病”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开展监督检查,每逢重大节日必警必督必查已形成常态,有效遏制了“四风”问题。201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巩固和深化教师“不收礼”等活动成果,弘扬风清气正、廉洁从教、文明节俭、为人师表的良好风尚,根据省委反腐办日前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闽委反腐办〔2015〕8号)及长乐市纪委要求,现重申并强调严格遵守“九严禁、两坚持”纪律要求如下:
“九严禁”即:1.严禁违规组织、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旅游、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2.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3.严禁违规发放和领取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年货节礼等;4.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5.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6.严禁借“两节”之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7.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以及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8.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9.严禁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或者违规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
“两坚持”即:1.坚持树立正确的苦乐观,苦群众之苦,急群众所急,切实解决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2.坚持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改进作风、深入一线,以优良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各党(总)支部要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进中央和省委部署,结合新修订的《准则》、《条例》的学习贯彻,及时将“九严禁、两坚持”纪律要求以会议、校务公开栏、LED电子屏、短信、微信等各种形式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切实加强“两节”期间的教育监督管理。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把党的纪律铭刻在心,自觉践行《准则》和《条例》以及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要求,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当好廉洁从政从教的表率。教育纪工委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有效破解穿“隐身衣”等问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严查快处“两节”期间顶风违反“六大纪律”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对于“四风”问题突出的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及有关领导责任,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两节期间,市纪委将组织16个廉洁纪律督查工作小组对各个单位的公车使用管理、公款消费、公款购买年货节礼以及利用现代物流快递赠送礼品或礼品册、商品券等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开展明查暗访,对顶风违纪者坚决予以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请各校对本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并于2016年2月25日前,将“两节”期间监督检查和落实情况报教工委办公室。
联系人:陈明琼,联系电话: 28886371。
中共长乐市委教育工委
长 乐 市 教 育 局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