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
榕教[2016]91号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暑期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院校:
暑期即将到来,为保证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健康和有意义的暑假,现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对2016年暑假工作提出以下要求,望认真执行。
一、严格执行暑假时间安排。根据统一的校历安排,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中职学校7月1日放假,高中7月9日放假;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8月31日开学,中职学校8月30日开学,9月1日正式上课。学校在坚持学生自愿和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前提下,对即将升入高三年级的学生,在暑期可安排不超过两周时间的答疑、辅导;其余年级一律严格执行校历和作息时间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占用暑假组织学生上课和教学辅导,充分保障学生节假日休息时间。各学校要将集中食宿的社会实践活动(含军训)纳入正常的教育教学计划,不得安排在暑期进行。
二、加强师生教育引导。认真抓好思想形势分析,破除“放假即放手”“离校即无责”的思维定势,本着对师生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确保思政德育工作不断线。要利用闭学式等时机切实加强思品、法纪、安全教育,提高学生明辨是非、自我约束、自我保护的能力。要重视抓好毕业生专项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做到对考生教育引导不断线、不放手,着力防范毕业生因考学、就业、情感、经济等方面问题走极端。要利用暑期深入做好家访工作,了解掌握学生在家情况,通过各种形式讲好正确对待交往、正确对待招考、正确对待培训、正确对待生命等“四个正确对待”的道理,引导学生学会认识生命、尊重生命,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积极利用校内教研培训、新教师岗前培训等时机强化师德教育,鼓励教师在暑假期间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三、科学安排暑期活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暑期活动,特别要关注留守流动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群体学生,创造条件举办重点面向他们的夏令营。今年暑期,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等5部门将联合开展青少年学生“学法·明礼·笃行”暑期主题实践活动,包括应知应会文明安全知识普及测试活动、网上反邪教主题夏令营、法治系列专题片展播、法律知识网上有奖竞答活动、留守流动儿童主题夏令营、数字青少年宫网络夏令营等;市教育局团委组织开展“红领巾相约中国梦”——我的红领巾故事图文征集活动。各地各校要通过多种渠道鼓励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参与,强化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让学生度过一个愉快、安全、有意义的假期。
四、抓好重点防范工作。一防不当谢师。各级各类学校要提醒学生不得在校外以举办晚会、联欢会等方式、名义答谢老师,禁止教师参加宴请性质的宴会、娱乐消费性质的答谢活动,禁止教师收受毕业生和家长的礼品、礼金、代金券、购物卡等钱物卡。二防不法培训。严密防范地下和地面某些宗教组织假期招募拉拢学生参加培训,采用风险警示等形式,提示家长学生学会识别不法培训机构,提醒学生谨慎参加非公益性质夏令营、训练营等。三防渗透拉拢。开好家长会,告知家长、学生不与不明身份人员接触,不参加不法组织和团体开展的活动,善于识别远离邪教。师生出国出境游时,应特别注意保守秘密,防范邪教等非法组织拉拢。关心关注留校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切实为他们排忧解难,杜绝假期不正常往来。四防出游不文明。提醒师生文明出行、文明旅游,遵守交通法规,尊重旅游地文化风俗和民族宗教政策等,不说有损国格、人格尊严的话,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五防沉迷网络空间。教育提示师生特别是青少年学生依法上网、文明上网,不迷恋网游,不登陆非法网站,不信谣不传谣,不对热点敏感问题妄加转发评论。
五、强化落实安全工作。各学校要强化安全意识,全力做好学校期末和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各项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放假前和开学前,各学校要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加强对校园内在建施工场地、围墙、楼道、护栏、危险边坡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监管,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加强假期校园值班管理。认真落实校领导带班巡查及信息报告制度,坚持做好巡校日记。切实加强校园安全保卫措施,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有学校游泳池的,要按规定配齐配足救护人员。学校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到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并立即报告。加强暑期学生安全教育。重点加强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抗自然灾害、防拐防骗等内容的教育,尤其要重视小学、初中毕业生以及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及心理有缺陷的孩子等群体学生的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守法自律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教育学生不参加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活动,不涉足有碍身心健康的场所,不进入营业性网吧和娱乐场所。要加强家校联系,放假前每所学校都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或开家长会等形式,向家长们宣传、落实好假期安全工作。
六、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做好暑期的幼招、小招、初招、中招、高招等有关工作,严格执行招生制度和转学程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加强与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合作,防止各种类型的造假行为。高中阶段学校严禁以寄读生、借读生、择校生、旁听生等名义违规招收计划外学生。认真落实教育部有关加强对中小学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要求。规范秋季开学收费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开秋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政策等信息,严禁违规收取赞助费、择校费等费用,不得提前招生收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严格控制暑假期间外出考察活动,严禁以开会、考察、研讨、培训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发现问题将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和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七、其他工作
(一)扎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各市直院校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学习的具体指导,提出第二阶段专题学习研讨要求;引导师生党员利用“党员e家”、校园网、手机报、微信、微博等方式开展学习,满足多样化的学习、互动交流需求;鼓励师生党员利用假期参观南阳革命基点村(长乐市)、吴石故居馆等红色教育基地,探寻革命历史遗迹,增强历史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锻炼,动员师生党员深入社区、共建单位开展“亮身份、争先锋、作奉献”志愿服务。
(二)抓好学校软硬件建设。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院校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安排好2016-2017学年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充分利用暑期抓好学校工程项目建设和教育教学仪器设备维护、配置工作;合理计划师资安排、教学研究和课程设置,确保新学年各项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福州市教育局
2016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6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