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教育系统“移风易俗”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深入开展移风易俗、综合治理大操大办、推进基层党风廉洁建设工作方案》(长委[2016]224号)和治理工作考核办法以及委局实施意见(长教综[2016]195号)和教育系统“移风易俗倡新风”主题教育活动总体方案要求,现就开展“我看移风易俗”系列征文征稿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参加对象
局机关全体干部、全市各类学校师生,并积极动员家长参加。
二、活动时间
2017年1月20日-3月31日
三、参与方式
1、撰写“我看移风易俗”征文,文体不限,可以是诗歌、散文、随笔、杂记、故事、记叙文、小论文,也可以是相声、小品、“三句半”等艺术形式;
2、组织中小学生撰写“爸爸(妈妈)我想对您说”以移风易俗为主题的公开信,或者“我眼中的爸爸妈妈”作文;
3、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发布以移风易俗为主题的微信或博文推送;
4、以移风易俗为主题的《美篇》作品;
5、其他文艺和新媒体形式,如歌曲、情景剧、节目视频等。
四、活动要求
1、全员参与。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所有师生都要参与,形式任选一种,幼儿园可以采用亲子活动的形式参与,确保让每一个师生和家长知道我市正在开展移风易俗、综合整治大操大办活动,自觉抵制大操大办陋习。
2、分级负责。各校要负责动员、组织本校师生和家长参加相应项目活动,选送优秀作品参加全市评选。其中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发布以移风易俗为主题的微信或博文推送每校分别报送不少于1篇,教师和学生征文、征稿每校分别报送2-5篇,其他形式由学校自行掌握,可择优选送1-2篇。
3、严肃纪律。移风易俗工作是我市当前重要工作,市委已组织6个督查组,深入各乡镇(街道)、部门明察暗访,并正在制定《长乐市关于移风易俗、大操大办治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移风易俗活动群众知晓率、满意率、长效机制覆盖率和违规人员查处率(简称“四率”)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各部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绩效考核的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和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纳入各级文明学校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负面清单。市委督查室还将结合政府督查室执行月通报制度,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四率”排名后三名的镇街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进行约谈、效能告诫、党政纪处理。各校务必认真对待,确保落实到位。
五、有关事项
1、各校应根据寒假学生放假和临近春节的实际情况,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学校和班级QQ群、微信群等途径,把“我看移风易俗”系列征文征稿活动信息通知到每一位师生和家长,作为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一项作业加以落实。
2、各校要认真组织教师(局办公室要组织机关全体干部)积极撰写文章,力求选出一批品位高雅、形式新颖的作品。
3、我局将对各校、各科室选送的作品进行评选,评出优秀作品奖和优秀组织奖,优秀作品将结集出版,刊登在教育局门户网站、长教微言,并推荐选登福州教育手机报和我市各主流媒体。
4、各校选送的优秀作品请于3月20日之前报送我局德育体艺科,联系人:陈月映,电话:28922645。
5、开展活动的相关过程记录资料(使用简报或活动记录表,做到图文并茂)请适时上传“长乐市学校综合管理和信息交互平台”专项活动登记版块,专题类型请选择“移风易俗”。我局将对各校开展活动的情况每月进行1-2次的通报。
长乐市教育局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