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文件
榕教中〔2016〕31号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中考考试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中学: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省统一组织实施中考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6〕58号)精神,现将我市2017年中考考试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统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9个科目实行省级统一命题考试,除思想品德和历史学科实行开卷笔试外,其余科目均实行书面闭卷笔试形式,考试不能使用计算器。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7科安排在九年级学年末,地理、生物2科安排在八年级学年末。鉴于2017届毕业生已于2016年完成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该届毕业生只参加语文等7个科目的省级统考,地理、生物考试仍使用2016年设区市统考成绩。2018届毕业生起,9门文化考试科目全部实行省级书面闭卷笔试形式。
二、各科考试时长、卷面满分分值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钟、150分;思想品德、物理各90分钟、100分;历史、地理、生物各60分钟、100分;化学45分钟、75分。省级统考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顺序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三、体育与健康测试2017年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
四、学校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理化生实验操作、英语口语、综合实践活动(含劳技、信息技术、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等)以及地方和学校课程。
五、2017年中考投档分构成仍是550分,其中语数英各150分,物理、化学除了以等级方式记载外,另分别以60分、40分的奖励分计入中考投档总分。
福州市教育局
2016年1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