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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共长乐市委组织部、长乐市财政局 关于暂停干部在职参加学历教育费用报销的通知》的通知
2014/12/31 17:07:42     来源: 转载     点击: 3811

长乐市教育局

长教人〔2014〕116号

关于转发《中共长乐市委组织部、长乐市财政局

关于暂停干部在职参加学历教育费用报销的通知》的通知

各类学校:

现将《中共长乐市委组织部、长乐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暂停干部在职参加学历教育费用报销的通知〉的通知》(长委组综〔2014〕1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召开教师大会,认真传达落实文件精神,做好沟通解释工作,避免教师产生不必要的误解。

专此通知。

附件:长委组综〔2014〕15号文件

长乐市教育局    

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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