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第二中学创文明班级、文明学生评选办法
根据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创建文明活动精神,我校经研究决定,制订《长乐第二中学创文明班级、文明学生评选办法》,通过此项评优活动,为推进学校的科学化、民主化管理,为创建文明学校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一、评选范围
全体学生
二、评选内容
1、文明班级:班级的班风、学风稳定、班级无发生严重的全事故,初、高中巩固学额、后进生转化工作达到上级部门规定的要求,班级的学生能遵守《守则》和《规范》,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如:文艺、体育、社市社会实践活动、校田径队、各类球队的训练及比赛、各类的美术书法大赛等校园课外活动;努力为学校、为班级争取荣誉,在课间操、眼保健操以及“创三好”活动中表现较为突出的,班主任能做好班科任教师的协调工作,得到本班及年段师生公认的,班级的卫生、行为规范、各项活动评比获奖情况及班级面貌都在年段有较好名次的,均可参评。
2、文明学生:本项内容主要包括3方面,即思想品德30分,学习常规40分、个人表现30分,打分参照A、B、C三个等级,个人受处分则不能参评。年段、班级可根据实际制定文明学生评选表。
三、评分说明(文明班级)
分值总分为一百分,细则分数绝大部分为5分和10分,评比栏分三栏,一栏自评,请自己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自觉拉开一定档次,如任务有完成就可以拿基础分,5分为3分,3分为2分,10分为6-7分;二栏年段评比,由年段长组织评比,参照依据主要有平时年段自己组织的各项考评活动,教师集体评议的结果也可供参考;三栏主要是学校职能部门根据考评,或定期抽查的结果和一票否决的内容进行最后的评分,最后的结果就是职能部门代表学校在充分尊重个人、年段评选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调整,得出的结果为最后的结果。整个评选过程力求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既有硬性指标,又广泛参照群众的意见。省、市、市、校级的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从文明集体和个人中选拔。
四、评分内容细则分解
1、思想品德:此项10分,根据表现可分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等,总分大约可分为2、4、6、8、10,没有违纪行为,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或集体面貌积极向上的可从6-7分定起。
2、班风:15分,重视班级的团队工作,班集体荣誉感较强,学风浓厚,成绩突出的分别给予4-5分,稍弱的给予3分,没完成任务的视情况定为0-2分。
3、班级卫生工作:25分,由于卫生工作每天都要进行,因此,班级可以自评,年段依据组织学生考评的情况给予拉开档次的打分,职能部门的相关负责人根据平时考核(每日评比及抽查评比结果)给予量化考评,并适当拉开档次。卫生制度健全主要包括:班级卫生责任制、卫生委员的配合及工作能力、班主任的重视程度、“五无”是否上墙、值日制度是否正常运转,每项细则根据完成任务的质量拉开档次进行打分。如果学年年段卫生总评名列年段前3名,五项中可以有3项打满分。
4、班级行为规范:40分,行为规范是文明班级的一项重要指标,它的工作范围广、难度大,有几项指标牵涉到一票否决的,其中分值最高的项目是“两操及集会质量”为10分,如果经常被点到的班级在诸如:集队打度、做操质量、集队纪律等方面存在较明显缺陷的班级最多只能得4分,课间操以各年段长组织体育委员考评的最终结果来定级(表格另外发放)。巩固学额方面,完成100%的得5分,有辍学但手续完整的并且没有超过规定的百分比的可得3分,辍学率超过规定要求的视情况得0-2分,并且原则上不能参评文明班级。严重违反治安或安全条例方面的,指受到公安机关处理,受过学校留校察看处分的,原则上此项不得分,记过以下处分的如果班级能积极配合做好后续转化工作,原则上不扣分,但此项也不能得满分,视情况适当给予扣分,如果发生严重违纪且隐瞒不报的,则取消个人及集体的创文明资格。学生思想品德评定方面,要求优秀率大于或等于30%,优良率大于或等于96%,及格的控制在4%以内,不及格的要报送学校审批。学生的出勤率由各班点名班长统计后报送政教处,由政教处组织评选,对于认真记录的班级但违规次数较多的班级给予适当照顾,对于隐瞒违规次数的班级如经查实,取消创文明活动的资格,并通报批评。
5、班级绩效:10分,此项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集体荣获年段以上的各类奖项(不含鼓励奖等)只要有2次就得4分,1次得3分;如果得校级及市级前3名或一、二等奖(含先进集体称号)的,则1次得4分;获国家级、省市级先进集体或集体前6名、三等奖以上的1次得5分。班级的个人获奖参照集体获奖的评定标准,但累加最多不超过5分,以上的获奖必须由所在班级向年段出示有关证明、证书,在年段评比完后统一交到职能部门参评、认定。
在总分100分中,如果能达到80分以上的班级原则上都可以评为文明班级,但如果在主要考核标准指标(如:行为规范、卫生评比)统计结果列年段倒数1、2名的,原则上不参加文明班级评选。
附:创建文明班级责任制
创建文明班级责任制
为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创建文明学校,更好地完成班主任、年段长的职责,特在年段长、班主任的工作职责范围内制定如下制度,以便遵守、执行。
1、抓好德育常规教育,加强德育管理工作,从多方面了解和研究学生,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不得随意驱赶学生,禁止学生辍学,认真抓好后进生,促进转化,尤其要重视做好家访工作,要注意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促进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2、经常对年段、班级学生进行法纪教育、禁毒教育、安全教育,以及日常行为规范训练与养成教育。做好以防为主、防范于未然,努力成为“四无”班级(即无治安案件、无政治案件、无刑事案件、无灾难事故)。
3、自觉履行学校制定的“日检查,周评比,月反馈”制度,主动配合行政值勤人员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进行检查登记和巡视活动,对违纪违规学生及时教育和疏导,主动配合学校实行每天的“二项”(纪律、卫生)评比活动,以达到教委提出的“五有”、“五无”的基本要求。
4、年段长、班主任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坚持平时抓、及时抓的思想与作风,尤其要注意从“小事”抓起,诸如男生留长发,衣冠不整,未佩校卡,随地吐痰、乱扔纸屑、讲粗话、脏话等现象,抓住每个环节,甚至每个细节,要求措施到位,工作踏实。树立“四育”(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观念,发挥整体效应。
5、年段长、班主任应根据学生年龄特征,针对实际情况,组织规范教育训练,注重“共性”,发挥“个性”,突出重点项目。在创建文明班集体时,形成年段、班级各自的特色。年段长应落实规范训练、卫生等评比中的各项检查,督促和指导工作,保证实际效果,对年段负责。
6、认真履行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学校布置的阶段性工作,重点工作和突击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