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 乐 市 教 育 局
关于表彰“长乐市道德模范颁奖典礼”
组织奖、优秀组织奖的决定
各级各类学校:
为大力开展道德模范和美德少年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开展,2012年9月—2013年1月,根据长乐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开展“长乐市道德模范颁奖典礼”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学校围绕“寻找身边好人”主题活动积极宣传评议推荐,并以道德模范和“群众身边好人”等先进人物为原型,广泛组织文艺创作,对道德模范人物和美德少年进行宣传,其中参与创作的学校有长乐一中、长乐华侨中学等17所学校,其中入选参加道德颁奖典礼演出的学校有长乐师范附小、长乐特教学校、长乐职业中专学校、长乐洞江小学等4所学校,演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为鼓励先进,促进全市公民道德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入开展,经我局和市委文明办研究决定对长乐职业中专等17所学校进行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学校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在组织开展“道德宣传”活动中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各校要以先进为榜样,设计有效载体,激发创作热情,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和崇高品德,传播善行义举,赞颂高尚情操,在全社会树立崇尚、热爱、学习、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同时为不断推动学校艺术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活泼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不懈努力。
附件:
“长乐市道德模范颁奖典礼活动”组织奖获奖学校名单
长乐一中、 长乐二中、 长乐七中、 华侨中学
航城中学、 朝阳中学 、 鳌峰小学、吴航中心小学
实验小学 、 金峰中心小学、 漳港中心小学
鹤上中心小学 、江田中心小学
“长乐市道德模范颁奖典礼活动”优秀组织奖获奖学校名单
长乐师范附小、 长乐特教学校
长乐职业中专学校、 长乐洞江小学
长乐市教育局